參展須知

壹、展出內容

參展學校所展示的內容如各校簡史、特色、科系及相關活動等,必須符合本次活動目的:

  1. 增進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與高職、國中之相互溝通,加深高職、國中師生及社會大眾對技職教育之瞭解,以利專科、高職及國中輔導協助學生生涯規劃,使能配合個人性向與興趣,獲得適才適性的發展機會。
  2. 協助各技職校院招收理想學生,並鼓勵發展學校特色,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教育改革、社會變遷、學生需求及世界發展趨勢,重整技職教育體質,提昇技職教育品質,以培育技職專業人才。

貳、展覽場佈置時間 : 展覽活動日前一天( 95 年 6 月 1 日下午 2 時至下午 5 時)。

參、展覽場撤場時間 :展覽結束日( 95 年 6 月 3 日當天下午 16 時至 18 時)。

肆、所有參展學校,必須展出至最後一天下午 4 時止,不得提前收拾或撤離會場。

伍、安全及保險

  1. 展覽期間(包括展前佈置及展後拆除期間)承辦單位配置警衛管制展覽會場出入口,以防範展覽物品遺失,惟參展學校對其參展作品及裝潢材料仍應自行派人照料,如有遺失或損毀,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上述展覽期間,各校宜視須要自行投保(如竊盜險、火險等)。
  2. 參展學校攤位上之設施、物品及展覽品在展覽期間應自行隨時注意和加強展示攤位範圍內之安全防護措施。

陸、各參展學校及單位配合事項

  1. 確實建立充實而活潑之校園網路資訊,使參觀者得自由透過連接校園網路之電腦查詢各校簡史、特色、科系及相關活動等訊息。
  2. 依據各區承辦學校實施方式與要求,提供積極而迅速的人力、物力支援各項配合工作。
  3. 依照本校所定活動時間,配合各校內大、小型活動,加強互相宣傳與造勢。
  4. 加強學校特色之展示,提供有助提昇技職教育認識的各項教學、實習成果。
  5. 準備學校系科特色文宣資料,內容應力求簡要而具體,原則以發送各區承辦單位編印之展示導引手冊為主,避免重複浪費。
  6. 各校展示區請妥善安排佈置,兼動、靜態展示,充分利用,並注意會場秩序與整潔,尤其音響以不影響鄰近攤位為原則。
  7. 鼓勵師生、家長踴躍參觀。

柒、參展攤位之裝潢及佈置

  1. 參展攤位基本隔間由承辦學校統籌搭設,且校名由承辦學校統一製作。
  2. 裝潢時不得將設於地板或牆柱上之配電箱、給水口、消防栓等予以封蓋。
  3. 為維護展場用電安全,凡需接裝動力用電及攤位裝設投射燈等照明用電者,均需按規定向承辦單位申請。
  4. 攤位地面無法使用鋼釘,鋪設地毯時,不得將強力膠或膠帶直接塗抹污染破壞地面,留下無法清除之污漬。
  5. 佈置展品或裝潢時應於各展示攤位內為之,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施工廢料應自行運離展場,不得置於公共走道或任意棄置。
  6. 各校可展示海報及掛圖在隔間背板上,但不可在隔間背板上鑽孔。

捌、禁止進場項目: 凡易爆、易燃及其他危險物品,禁止攜入展場,如經發現,得強制予以搬離現場,該參展單位不得異議。

玖、限制規定 : 各參展學校及單位應確實遵守上述規定,若有違反時,教育部或承辦學校得當場予以糾正並考慮列入禁止下次參展名單。

拾、智慧財產權請各校自行負責。

拾壹、參展學校報到及佈置

  1. 參加本區技職博覽會各參展學校,請於 6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下午 5 時止至服務台報到後,開始佈置攤位。
  2. 各攤位規格為 3m × 2m ㄇ字形之空間,內含 1m 寬、 2.5m 高之展示板 7 面,基本配備如下:桌子 1 張、座椅 2 張、投射燈 2 盞、 110V 插座 2 個,校院名稱 1 組,其他設備如桌巾等請自備。
拾貳、如有其他需要,請向服務台查詢。
拾參、承辦單位:嶺東科技大學

 

中區
嶺東科技大學

時間:95/6/2~95/6/3

南區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時間:95/6/2~95/6/3

北區
台北世貿一館2H展覽館

時間:95/5/26~95/5/28

東區
臺灣觀光經營管理專科學校

時間:95/6/1~95/6/2

95年度全國技職院校(中區)博覽會 主辦單位:嶺東科技大學 聯絡單位:嶺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聯絡電話:( 04)2389-3015  傳 真:( 04)3601-1113 電子郵件: ltc109@mail.ltu.edu.tw  網站於2006年4月建置 網頁設計:資網中心 張菀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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