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指導組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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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

•  校外獎助學金訊息皆公布於:

一、教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圓夢助學網』, 請同學踴躍上網查詢。
二、 本校亞萍館一樓左邊『獎助學金公告欄』。

•  若有任何問題,也歡迎至本校亞萍館二樓 課外活動指導組 詢問,謝謝!

校外獎助學金通告

項次
校外獎助學金名稱
申請辦法
備註
1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研究獎學金


受理對象為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資格含應屆畢業生,且其學業總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或名列全班人數前10%(大學部)、25%(碩士班)。

申請學生影檢具下列資料供審核:
推薦函:碩士班學生應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應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

繳交研究信用合作社發展相關議題之論文一篇(碩士班字數約10,000~12,000字,大學部字數約8,000~10,000字)。

學校核發之學業成績單或學業成績百分比證明單正本。

申請研究獎學金之學生論文,由總經理召集本社相關人員審查,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

申請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相關資料同時揭露於本社網站(www.tsca.com.tw)/揭露事項/獎學金專區或最新消息。

申請資料請寄:400台中市中區中山路202號 ?台中二信企劃室收

2

正德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
大專生:操行甲等
學期成績平均85分以上

檢具之證明文件:
1.97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2.政府機關核發之一、二款低收入戶證明書(單張證本)。
3.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前述檢具之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予受理

夜校生、研究生及延修生不列入本獎助對象。

申請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請將資料統一寄至:833高雄縣烏松鄉本館路44-8號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註明申請獎學金)

申請書可至正德網址:www.chengte.org.tw下載或至課指組索取影本即可

3

澎湖縣政府97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本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分。
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學一、二年級成績計算。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比照大學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就讀它縣市五專一、二、三年級比照高職組需於本縣肄業故不得提出申請。


大專、高中職學校申請獎學金之學生需檢附申請書,前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及設籍本縣之證明、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送)各乙份送本府核辦。

申請日期自98年3月15日至98年4月6日止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98.2.26公告)下載相關資料。


4

高雄市97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軍警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且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企業等獎助學金者),合於下列規定之一,且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企業等獎助學金者,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前項所稱家境清寒學生,係指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領有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之學生。但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核發之對象。

申請日期自98年3月2日至3月23日止

本獎學金自治條例、申請書、學生清冊請逕自本府教育局網站www.kh.edu.tw/法令文件下載/第一科/16學生獎補助/獎學金項下載使用。

5

高雄縣議會97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高雄縣6個月以上,在台灣地區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鄉鎮市公所登記之低收入戶,其子女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二、在校學業成績,大專平均8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凡合於前條規定標準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以領他項獎學金者。
凡學業成績有一科以上不及格者。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需填寄申請書一份、附繳前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書。低收入戶者需檢附低收入證明書。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影本,否則不予受理。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檢附申請辦法及申請書一份,申請辦法暨申請書亦可至該會網址(http://www.kscc.gov.tw)下載中心下載。


6

花蓮縣97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符合以下規定者,得申請核發「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
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經導師出具證明其家庭生活陷於困難。

四、無懲處記錄且在校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

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經導師出具之清寒證明 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大學校院1年級學生得繳送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98年4月3日受理申請
請同學於截止日前交至課指組。

核發要點與申請書請逕行至該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hlc.edu.tw/公告系統/處務公告)下載參閱。

7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安心就學方案」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提供「安心就學方案」,為協助家庭頓時陷入經濟困境或遭逢急難變故之學生,補助其就學及生活基本需求,有需要之學生請向課指組領取申請書,提出申請。

經由慈濟基金會派員進行家訪與需求評估。符合資格者,將由基金會提供相關補助。
8

97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設籍本縣之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各項標準並未享有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研究所不計體育成績)。


申請資料: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印有備索)。
學期成績證明(應說明未享公費待遇)。
清寒證明(由居住地鄉鎮公所出具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
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欄下載
(http://www.boe.ylc.edu.tw)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16日止受理申請。

9
宜蘭縣草湖玉尊宮辦理家境清寒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宜蘭縣、未享公費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申請條件:
一、97學年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學科70分以上。

二、家境清寒者(低收入戶登記有案)


申請自98年3月31日止,申請書及證件逕寄本宮(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進偉路727號),逾期不予受理。
應繳證件:
一、申請書
二、學生證影印
三、上學期成績單一份
四、鄉鎮市公所清寒證明
五、戶口名簿影印(或戶籍謄本)一份

1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


申請條件:
一、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且在職者。

二、申請人及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申請人子女在97年期間領有本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或曾獲國際、全國技能競賽(比賽)前3名者。

四、申請人子女9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申請期間自98年2月27日至98年3月27日截止,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申請書表請於2月25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咨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本會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或可從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

11

嘉義市9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家境確實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標準,而為享有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高中、高職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以上)
三、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學生申請時應檢齊各項證件於規定期限內陳由所屬學校彙轉本府辦理,個別申請不予受理:
一、已填妥資料之申請書一份。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住居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本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行至該市政府教育處網站
(網址http://www.cy.edu.tw)/行政公告摘要項下載

申請日期自3月15日起至3月20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2
新竹市97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為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育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大學含德、智二育、研究所含智育一科)(殘障學生及奉准免修體育者、不計體育成績)
(二)家境清寒者,由肄業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

符合條件之學生,申請時請檢具申請書、前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由學校函送或寄送本府。(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審查要點及申請表請逕行至該市政府教育處網路中心網站-教育處公告(96.02.17)項下載。(網址http://www.hc.edu.tw)

申請期間: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一年級學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第二學期自三月十一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13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申請資格:
一、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需由學校蓋章證明)
二、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三、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清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上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申請手續:填寫本會印製之申請書一份(請向學校單位索取或自行拷貝)連同下列檔由學校(或個人)直接函寄本會:高雄市前鎮區嘉陵街六號。
一、申請書一份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在學證明書一份(需加蓋教務處章)。
三、學校正式成績班一份:影印需加蓋教務處章,並經學校蓋章證明「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四、家境清寒證明書或其他文件一份(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五、家庭成員名冊:註明年齡及就讀年級或目前職業單位(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六、申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未與家人同住者,請另加申請一份家人之戶口謄本(戶口名簿影印本不受理),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七、佛學院及佛學研究所請附論文一篇。

申請書請至課指組索取。

申請日期自98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14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及相關注意事項: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成績符合本要點規定,且未受有公費補助及申請其他獎學金之肄業清寒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至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加付「戶口名簿影印本」,以證明為本市在籍戶)。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加附戶口名簿影印本,以證明為本市在籍戶)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肄業清寒學生,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得依本要點申請獎助:
(一)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或藝能學科)七十分(乙等)以上。

依本要點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大專一年級上學期應繳送高中職畢業成績單)。

申請日期自98年3月1日起至98年3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表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資訊網http://140.128.55.2/new/index.php本府專區/各科文件/學管科/訓導下載使用。

15
南投縣政府9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設籍南投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中等學校之優秀學生,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需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成績單及學生證影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需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申請日期自98年3月1日起至98年3月16日止申請截止。

本獎學金申請書暨實施辦法可至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路中心/教育處公佈欄/教育處公告/學務科/序號:25591號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ntct.edu.tw)

16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台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生、在職進修、補校),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申請應具備下列證明文件:
1.獎學金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遭變故,至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由學校填發。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申請書每一欄位均應填寫清楚並逐項簽章,專科學校請註明學制(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未註明者,不予審核。未經學校加蓋關防、個人申請、逾期申請、證明不齊者,皆視同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


受理申請自98年3月1日起至98年3月16日止(郵戳為憑)

獎學金發給辦法及相關書表格亦可逕至本縣教育入口網站(http://www.mlc.edu.tw→教育E行政→計畫表單→學務管理科→獎學金項下下載。)

17

嘉義縣9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除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外,凡具清寒事實者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請勿繳交村、里長清寒證明,附繳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成績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影印本


本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請逕至該縣政府網站首頁選取便民服務科/便民e點通/申請項目/教育類(more)/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下載(http://www.cyhg.gov.tw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3月13日止,向課指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8

2008-09年度台中大屯扶輪教育獎助金


大屯扶輪社為獎勵家境清寒且品行良好之學生,助其奮發向上,提供獎助學金一萬元2名,由學校推薦,敬請同學踴躍爭取。

請有興趣之同學,於3月5日前向課指組提出申請,以利推薦。

19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至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加附「戶口名簿影印本」,以證明為本市在籍戶)。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加附戶口名簿影印本,以證明為本市在籍戶)。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肄業清寒學生,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得依本要點申請獎助:
1.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或藝能學科)七十分(乙等)以上。

依本要點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4.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大專一年級上學期應繳送高中職畢業成績單

申請期限第二學期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公費或以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20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凡在臺、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包括經政府立案具有同等正式學籍之補習學校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具有學籍之正式生。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無學籍之選讀生)而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


申請期限自三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三日止
申請助學金應繳交之文件

(一)申請表(由基金會印製,申請人向肄業學校恰領影印或函基金會索取)。

(二)本籍證明文件:
1、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籍證明文件或其直系親屬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可向戶政單位申請影印舊戶籍謄本)
2、如無法提供本籍有效戶籍資料者就讀學校請就其申請表所列審查,仍無法確定其本籍者,仍請彙報本會,由本會予以複查。
3、本會審查複審時,概以本會會員名冊資料為準。(未入會者,應即填表入會。)
註:直系親屬,應以父系為準。如從母姓者,得以母親籍貫為依據。

(三)當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或業經註冊之學生證影印本)。

21
彭蒙蕙(Dr. Doris Brougham)教育獎學金

申請資格
申請時仍就讀於台澎金馬地區學校之在學學生,但畢業年度第二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九十七學年度「大眾傳播」或「英文」相關科系,學業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操行甲等以上。


申請文件
申請表及各項準備文件,申請人可自行至本會StudioClassroom.com網站下載申請表格,亦可至學校課外組及本會全省各門市領取或附回郵信封寄本會索取。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凡經審查錄取之申請人,即以書面掛號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獎學金發放方式(並不透過學校發放)

22

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凡設籍台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領有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學業、操行、體育成績均達六十分以上。
申請學制含日間部及夜間部。但不包括研究所。


應填具申請書於3月16日(一)前向就讀學校申請,並應先由導師初審並加註意見,申請書請恰日間部課指組、進修部學務組領取。
申請人不得領取政府其他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輔助,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除外

23

2009年日航獎學金暑期赴日研習活動


參加資格:
1.台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年滿20歲以上(應屆畢業之同學若獲選,其就職或兵役問題需自行負責解決)。
2.中華民國國籍。
3.對社會貢獻,環保議題保持興趣與關心。
4.個性開朗、身體健康極具有協調性。
5.對日本抱持興趣與關心、具有積極體驗不同文化和習慣之意願。
6.具有聽課並可參與討論之英語能力。

請於98年3月18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論文提示、報名表、行程簡介等請向學校承辦單位索取,或上網www.jal.com.tw
或日航總務部 電話(02)27768233洽詢

24

桃園縣98年度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本案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可至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下載專區網站(http://ipb.tycg.gov.tw)下載使用。


自98年3月1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本獎助學金之學生,備妥相關文件統一向就讀之學校提出。

25

台中縣政府97學年度
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
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
獎學金


旨揭獎學金辦法請逕行至該縣政府教育網路中心,教育處公佈欄項下載http://www.tcc.edu.tw/news/board
_show.php?bo_no=54301

自即日起至98年3月17日止受理申請
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陳美如,聯絡電話04-25263100#3940

26

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
優秀學生獎學金


至教育資訊網(www.ilc.edu.tw)-首頁左側點選「學生」畫面,再進入獎學金申請(畫面右側),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本學期申請期限由98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7

97學年度第二學期
台北縣原住民學生
就讀高中職以上獎
助學金作業


申請人需住記為原住民學生
設籍台北縣至少四個月(含)以上之在學學生
申請項目為
1.清寒及優秀獎助學金(公立高中職及各研究所)
2.就讀私立學校獎助學金(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8年3月16日止
受理學校為新莊市丹鳳國小

本案申請表及應備申請文件與注意事項,請逕自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pc.edu.tw)首頁-「電子公文」區下載。

28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請上生輔組網頁點選「法令規章及辦法」參閱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再點選「文件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填寫使用。


本學期受理申請時間:自98年2月6日至98年2月19日止,符合資格之同學請備齊相關附件,於98年2月19日前至下列單位辦理
1.日間部生輔組(行政大樓二樓)
2.進修部學務組(行政大樓一樓)
3.進專進院學務組(行政大樓一樓)

29
行天宮急難濟助


濟助對象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 ,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申請電子檔亦可自行至本法人網站下載(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
30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本會因經費拮据,募款困頓之下,經由董事會決議暫停【警察子女獎助學金】之辦理。為了將來有更好的成長及服務目標,將另定長遠志業成長機制。

 
3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助學金」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格,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 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本辦法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之 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每年2月10日 至3月10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單請至本會網站下載,本會網址:http://www.rel.org.tw

32
昌益文教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或非設籍新竹縣市但就讀於新竹縣市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期限---
下學期每年自3月15日起至3月30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務必於上述期間前自行以限時專送寄達本基金會。
如需下載「獎助學金申請表」或相關訊息,亦可參閱昌益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cy-arc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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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1.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恕不受理)在學成績優異者。

2.設籍中華民國國籍者。

3.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4.申請不實或已領得其他機關團體(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獎助學金,不予發給。

申請時間:
每年3月1日~3月15日   (以郵戳為憑)
申請手續:自行上網www.sinewave.com.tw/love列印各項申請書及詳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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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培育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申請推薦方式及時限:
1. 申請人以設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者為限。
2.申請人應於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二月底止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申請相關表單請連結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 http://www.tccg.gov.tw點選上方「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民政處」-「原民族事務科」-「98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培育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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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凡設籍台北市且非自願性失業一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

2.自97年9月1日起至98年3月31日間,有非自願性失業未滿六個月之事實

3.96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

98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如有相關疑問,請上台北市勞工局網站查詢(網址:www.bola.taipei.gov.tw)或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詢問。

 

嶺東科技大學97學年度校內各類獎助學金一覽表
項次 獎助學金名稱 承辦單位 承辦人 分機 E-mail
1 學生就學補助金 課指組

林之琪老師

1722 dasiykiki2001@teamail.ltu.edu.tw
進修部學務組 宋筧欽老師 2651 dv_cd@yahoo.com.tw
進修學校 任桂馨老師 2703 ltc839@mail.ltu.edu.tw
2 低收入戶新生住宿補助金 生輔組 林孟麗老師 1713 ltc303@mail.ltu.edu.tw
3 學生及家庭急難助學金 生輔組 林孟麗老師 1713 ltc303@mail.ltu.edu.tw
進修部學務組 宋筧欽老師 2651 dv_cd@yahoo.com.tw
進修學校 任桂馨老師 2703 ltc839@mail.ltu.edu.tw
4 希望工程勞作教育工讀助學金 衛保組 陳玫君老師 1732 magic@mail.ltu.edu.tw
進修部總務組 安四方老師 2661 ansf@teamail.ltu.edu.tw
5 希望工程愛校學生工讀助學金 總務處 陳佳政老師 1802 ltc502@mail.ltu.edu.tw
6 希望工程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辦法 課指組

林之琪老師

1722 dasiykiki2001@teamail.ltu.edu.tw
7 入學成績特優獎學金 招生事務中心 黎智豪老師 1234 chihhao@mail.ltu.edu.tw
8 身心障礙學生成績優異獎學金 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 戴筱玫老師 1744 mei0926@teamail.ltu.edu.tw
9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生輔組 林孟麗老師 1713 ltc303@mail.ltu.edu.tw
10 外籍學生獎學金 課指組

林之琪老師

1722 dasiykiki2001@teamail.ltu.edu.tw
11 體育成績優異獎助學金 體育室 劉冠延老師 1762 ltc315@mail.ltu.edu.tw
運動績優生入學獎助學金
12 優秀畢業生獎學金 事務組 曾琬瑀老師 1812 tseng581@teamail.ltu.edu.tw
13 學業成績優異獎學金 註冊組 侯妤青老師 1621 ltc207@mail.ltu.edu.tw
進修部教務組 宋筧珍老師 2632 lieder@mail.ltu.edu.tw
進修學校 任桂馨老師 2703 ltc839@mail.ltu.edu.tw
14 研究生獎學金 財務金融研究所 簡春娟老師 3612 ltc869@mail.ltu.edu.tw
15 研究生獎學金 財經法律研究所 許淑閔老師 3672 flawyuan@mail.ltu.edu.tw
16 研究生獎學金 國際企業研究所 盧艷霞老師 3542 ltc866@mail.ltu.edu.tw
17 研究生獎學金 經營管理研究所 許淑玲老師 3512 ltc805@mail.ltu.edu.tw
18 研究生獎學金 行銷與流通管理研究所 鄭群嫻老師 3522 ltc857@mail.ltu.edu.tw
19 研究生獎學金 視覺傳達設計研究所 洪慧純老師 3833 ltc813@mail.ltu.edu.tw
20 研究生獎學金 數位媒體設計研究所 張秀琴老師 3812 ltc864@mail.ltu.edu.tw
21 研究生獎學金 資訊科技應用研究所 李幸純老師 3722 ltc876@mail.ltu.edu.tw
22 研究生獎學金 流行設計研究所 林秀珍老師 3852 ltc878@mail.ltu.edu.tw
23 研究生獎學金 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研究所 黃小玲老師 3532 ltc830@mail.l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