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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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 2021-07-19

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專區(請點我)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且於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青年。(受僱同一僱主滿90日發2萬,180日再發1萬,合計3萬)

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並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1.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2.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就業,且於110年6月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3.青年於111年6月30日(含)前退役,退役後90日內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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