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東科技大學104學年度碩士班菁英助學金公告事項
發佈日期 :
2016-03-03
本校為獎助優秀之大學畢業生,至本校就讀碩士班,特制定「嶺東科技大學碩士班菁英助學金實施要點」,該助學金之申請條件、獎勵獎金及申請手續依公告事項(如附件)實施。欲申請者,請於105年4月6日(週三)17時前,由各系(所)、院逐級完成資料初審後,檢具下列文件至本校學生發展處申請。
(一)申請表暨切結書乙份。(如附件)
(二)符合第二點第(一)至(三)項申請條件者:
第二至四學期之助學金,由申請者檢附證明文件(前一學期成績表《含名次》)正本乙份。
(三)符合第三點者,檢附證明文件後於當學期申請頒發。
(四)個人帳戶存款簿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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