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聘專任教師公告
時尚學院新聘專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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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別 |
職 稱 |
實務經驗年資 |
人數 |
學 術 專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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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設計系 |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9 |
數名 |
1、 具有彩妝設計、美髪、美容造型業界擔任相關專業性工作實務經驗,具美髪、美容乙級證照,能指導學生展演發表、競賽、證照輔導者尤佳 2、 可教授課程:彩妝設計、整體造型設計等相關課程 3、 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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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設計系 |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10 |
數名 |
1、 具有針織素材與功能性服裝之設計打版專業,產業界擔任相關專業實務工作,能有相關教學經驗尤佳 2、 可教授課程:服裝構成、立體裁剪與設計、功能性服裝設計與製作等相關課程 3、 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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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經營系 |
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教師 |
3 |
數名 |
1、 具有時尚品牌經營與行銷、時尚網路行銷、電子商務、專案管理、專案撰寫等實務工作經驗 2、 可教授課程:消費者行為、網路行銷、專案管理、品牌商品企劃實務等相關課程 3、 具博士學位者尤佳 |
■凡具以上系科專長領域者,請檢具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印本、教師證書影印本、研究及著作一覽表、專長
與可擔任課程說明大綱,郵寄至本校人事室【請註明應徵系所】。
■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備連續或累計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
界實務工作經驗。
前條所稱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不包括於短期補習班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其採認標準,應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
一、曾於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機構、私立機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投保資料者。
二、曾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三、曾於其他工作內涵與所任教領域相近之單位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具體成就證明者。
■TEL:04-23892088#2102 ■通訊處:408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合者約談,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