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嶺大通字第11322120514號
主旨:本校114年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補發差額數。
說明:
一、有關本校114年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4年04月25日臺教人(一)字第1140043939號函辦理,溯自114年2月1日生效,本校將於114年5月25日鐘點發放日,補發114年3月至4月差額數,114年2月鐘點費於114年7月發放。
二、114年1月兼任教師鐘點費依113年標準支給,本校已於114年5月5日補發差額數。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