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專任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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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專任心理師

發佈日期 : 2017-01-05

一、擬聘職務及人數:專任心理師2名

二、應徵條件:

(一)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者(必備)

(二) 熱愛諮商輔導工作

(三) 有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工作內容: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衡鑑、班級座談、心理測驗實施與解釋、規劃並執行三級預防活動、導師輔導知能研習活動、帶領與培訓心輔志工、推動各院系師生輔導工作、督導實習諮商心理師、親師溝通、其他專業性諮商輔導業務及單位主管交辦事項。

四、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含基本資料、個人照片、聯絡電話、E-Mail)

(二) 自傳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四)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

(五) 心理師證照影本

(六) 其他工作經驗或專業訓練證明

五、申請截止日期:106年1月10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

六、郵寄地址及聯絡方式:

408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陳葦玲老師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心理師」(一律通訊報名)。

電話:04-23869995、04-23892088轉1742、1743。

七、備註事項:

(一) 檢附資料經書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待遇:依經費來源,其中1名依教育部補助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標準給付(起聘日為106年3月1日),另1名依學校約聘專任薪資給付(起聘日為10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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