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時尚學院、應用外語系(日語組) 專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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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時尚學院、應用外語系(日語組) 專任教師公告

發佈日期 : 2017-12-20

嶺東科技大學徵聘時尚學院應用外語系(日語組)專任教師公告

 

■專任教師:具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歷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學 院

 系所別

術專長

時尚學

流行設計系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含)以上資格,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有彩妝設計、美髪、美容業界擔任相關專業性工作實務經驗,具美髪、美容乙級證照,能指導學生展演發表、競賽、證照輔導者尤佳。

2.可教授課程:彩妝設計、整體造型設計等相關課程,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尤佳。

服飾設計系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含)以上資格,具九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有針織素材與功能性服裝之設計打版專業,產業界相關專業實務工作,有相關教學經驗尤佳。

2.可教授課程:服裝構成、立體裁剪與設計、功能性服裝設計與製作相關課程,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尤佳。

時尚經營系

助理教授級以上資格專任教師,具兩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有時尚品牌經營與行銷、時尚網路行銷、電子商務、專案管理、專案撰寫等實務工作經驗。

2.可教授課程:消費者行為、網路行銷、專案管理、品牌商品企劃實務等相關課程,具博士學位者尤佳。

管理學院

應用外語系

助理教授級以上資格專任教師,具一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日語教育或日本語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證書,且具跨領域能力者為佳(具有JLPT日本語能力試驗N1證書者為佳)。

2.擁有專業語文(Japanese for Specific Purposes)專長、商用經貿產業、會展觀光或流行時尚之經驗者優先考慮。

 

■凡具以上系科專長領域者,請檢具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印本、教師證書影印本、研究及著作一覽表、專長與可擔任課程說明大綱,郵寄至本校人事室。

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備連續或累計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前條所稱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不包括於短期補習班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其採認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曾於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機構、私立機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投保資料者。

二、曾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三、曾於其他工作內涵與所任教領域相近之單位服務,並提出服務證明或具體成就證明者。

TEL04-23892088#2102 通訊處:408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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